以行政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又不给拥有落后产能的企业以出路(好比以大装备替换小装备),企业只能在“要么违规要么死”之间作出选择,导致产能越淘汰越多的怪现象。而另一方面,新增产能一时还不可能完全杜绝。再如动用行政手段推进企业吞并重组,但因为缺乏后续整合,捏合起来的“团体”各子公司之间还是各干各的,无缝铝管不能施展合并效应。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确实难认为继的企业也会被迫减产或停产,只是这一过程较为迟缓而已。由此估计,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中国钢铁业很可能继承在产能略有过剩的状态下运行。笔者以为,目前,在诸多控制产能过剩的政策中还存在一些题目,阻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第一,没有熟悉到产能过剩与钢铁行业目前运行难题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习惯于笼统地把行业利润率低归罪于外部原因和产能过剩,归结于民营钢铁盲目投资。
第二,寄但愿于用行政手段这只“看得见的手”解决产能过剩题目,欲速而不达。而这种观点与国有大型企业板材产能过剩和亏损严峻,民营钢铁主营的建筑钢材产能过剩和经济效益情况相对较好的情况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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